(中办发〔2021〕30 号)
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职责。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优化类型定位,深入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切实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技能型社会,弘扬工匠精神,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
(二)工作要求
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与技术技能培养融合统一;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形成产教良性互动、校企优势互补的发展格局;坚持面向市场、促进就业,推动学校布局、专业设置、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相对接;坚持面向实践、强化能力,让更多青年凭借一技之长实现人生价值;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营造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
(三)主要目标
到2025 年:职业教育类型特色更加鲜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建成,技能型社会建设全面推进。办学格局更加优化,办学条件大幅改善,职业本科教育招生规模不低于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的 10%,职业教育吸引力和培养质量显著提高。
到2035 年:职业教育整体水平进入世界前列,技能型社会基本建成。技术技能人才社会地位大幅提升,职业教育供给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高度匹配,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的作用显著增强。
二、强化类型教育定位
(四)巩固职业教育类型地位
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着力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融通、不同层次职业教育贯通,打通“断头路”、架起 “立交桥”,建立健全多渠道、多元化的人才成长通道。
(五)健全纵向贯通体系
优化职业教育层次结构,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高标准建设一批职业本科学校和专业,推动应用型本科高校向职业教育转型,培养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
完善“职教高考” 制度,完善 “文化素质 + 职业技能” 考试招生办法,扩大职业本科、职业专科学校通过 “职教高考” 招录学生比例,到 2025 年,职业本科教育招生规模不低于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的 10%。
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优化中职学校布局,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质量。
(六)促进横向融通
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学分、资历、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机制,推动两类教育资源共享、课程互选、学分互认。
鼓励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课程互选、师资共享、资源互通,支持普通高中学生选修职业技能课程,获得相应学分;支持中职学生选修普通高中文化课程,提升文化素养。
三、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七)构建产教融合新格局
推动形成政府统筹、行业主导、企业主体、学校主动、社会参与的产教融合新格局。将产教融合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建立产教融合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八)强化企业办学主体作用
鼓励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企业举办职业教育,支持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推动企业与职业学校共建共管、合作办学。
落实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激励政策,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企业,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金融支持、土地优惠等政策支持;对认定为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按规定给予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免。
(九)推进校企协同育人
推动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共建产业学院、企业学院、实习实训基地,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设置专业课程、开发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开展教学活动、评价培养质量。
全面推行中国特色学徒制,引导企业按岗位总量一定比例设立学徒岗位,鼓励企业与职业学校联合招收学生,以工学结合方式培养,落实学徒培训补贴政策。
(十)打造产教融合平台
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产教融合型城市、行业、企业,打造产教融合创新高地。依托产业集聚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一批高水平产教融合园区,推动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
四、优化职业教育供给结构
(十一)优化学校布局
围绕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优化职业学校布局结构,推动职业学校向产业集聚区、人口密集区集中,提升服务区域经济发展能力。
支持中西部地区、欠发达地区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缩小区域差距。
(十二)优化专业结构
紧密对接新能源、新智造、新材料、现代农业、现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一批新兴专业;
升级改造学前、护理、康养、家政等人才紧缺专业;
撤并淘汰供给过剩、就业率低、职业岗位消失的专业;
推动传统专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提升专业内涵建设水平。
(十三)扩大优质资源供给
实施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高水平职业学校和专业(群),打造职业教育标杆。
支持职业学校与国外高水平职业教育机构合作办学,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
五、健全职业教育育人机制
(十四)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
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思想品德、职业道德、法治意识、工匠精神、劳动精神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
加强职业学校思政课建设,推进课程思政,实现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有机统一。
(十五)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坚持以岗定教、岗课赛证融通,推动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学历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机衔接。
推广项目式、情境式、模块化教学,强化实践教学,落实实践性教学课时占总课时50% 以上要求。
完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突出德技并修、产教融合、就业质量、社会认可度等评价指标,引入行业企业、第三方机构参与评价。
(十六)加强“双师型” 教师队伍建设
完善**“双师型” 教师培养、培训、考核、激励机制,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3 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 **。
支持职业学校聘请技能大师、劳动模范、能工巧匠、非遗传承人担任兼职教师、实习指导教师。
实施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双师型” 教师培训基地,提升教师实践能力和教学水平。
六、推进技能型社会建设
(十七)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构建全社会、全学段、全方位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推动职业教育与基础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有机衔接,为全民终身学习提供支撑。
加强中小学职业启蒙、职业认知、职业体验教育,开展劳动教育,培养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十八)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
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推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学历证书互通互认,拓展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
建立健全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办好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大会、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以赛促教,培养更多能工巧匠、大国工匠。
(十九)提升技术技能人才社会地位
打通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就业、落户、招聘、职称评审、晋升等方面的通道,与普通学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将符合条件的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计划,探索从优秀产业工人、农业农村人才中培养选拔干部机制,加大薪酬激励力度,提高社会地位。
七、加强组织实施
(二十)强化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办学治校、立德树人全过程。
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要充分发挥作用,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职责。
国家将职业教育工作纳入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各省将职业教育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考核。
选优配强职业学校主要负责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落实职业学校在内设机构、岗位设置、用人计划、教师招聘、职称评聘等方面的自主权。
加强职业学校党建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党组织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
(二十一)强化制度保障
加快修订职业教育法,地方结合实际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
健全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经费的体制,优化支出结构,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
严禁以学费、社会服务收入冲抵生均拨款,探索建立基于专业大类的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
(二十二)优化发展环境
加强正面宣传,挖掘宣传基层和一线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典型事迹,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对在职业教育工作中取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突出贡献的技术技能人才,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