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乌兰察布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乌职院发〔2024〕69号文件,经学生本人申请,所在系初审,接收系考核,教务处汇总审核,拟通过50名学生转专业申请,现将名单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向教务处反映。
联系人:高老师 0474—8984409
教务处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