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各盟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全面准确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发〔2022〕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经自治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4月23日
附件下载:内蒙古自治区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工作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