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6日至22日是第2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24〕1号)、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内蒙古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内教语用函〔2024〕23号)等文件要求,为充分发挥高校在语言文字工作中的基础阵地作用,积极开展推普周活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语言文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提高学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能力,推动教育强国建设和新时代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以“加大推普力度,筑牢强国语言基石”为主题,结合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传承推广,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宣传活动。
二、具体安排
通过创建规范、健康的校园语言文字应用环境,努力营造“人人讲好普通话,个个写好规范字”的良好氛围。
(一)组织全院师生通过多种途径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及有关推普周文件精神。(落实部门:各系部)
(二)组织学生积极参加“推普助力乡村振兴”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各系部组织好学生利用暑假进入乡村,向村民及少年儿童普及普通话,促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使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助力乡村振兴。(落实部门:团委、各系部)
(三)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问答竞赛活动:学院号召全体师生利用乌兰察布职业学院官媒公众号参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问答竞赛活动,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回答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面的问题,以及基本常识问答。(落实部门:各系部、处室)
(四)利用校园内电子屏、门户网站等展播公益宣传片;在教学区,生活区醒目位置张贴推普宣传海报;张贴宣传画,积极营造推普周的宣传氛围。(落实部门:宣传部、团委)
三、活动要求
(一)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推普周”活动意义的认识。要把语言文字工作与中华民族文化复兴、国家软实力建设,与公众的切身利益和普遍关心的问题结合起来,积极开拓工作领域,不断深化工作内涵,努力提高我院语言文化素养和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水平。
(二)要把语言文字工作与同素质教育、就业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语言文字素质是学生综合素质重要组成部分,做好语言文字工作,加强学生语言文字修养对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各系(部)及时总结和推广“推普周”宣传中的好典型、好经验,推普周宣传教育活动各类音视频、文本资料、新闻报道等可随时报送,择优上报自治区教育厅(语委办),推动推普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三)要充分发挥“推普周”的整合引领作用。在活动策划与部署时,要注重与日常推普宣传,语言文字常规工作的衔接和融合,通过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的创新,不断扩大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影响。
乌兰察布职业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