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职业学院DZL14-1.25/115/70-AⅡ3型燃煤热水锅炉改造为燃生物固体成型燃料锅炉工程
招标书
招标人:乌兰察布职业学院
(章):
二零一九年九月
乌兰察布职业学院DZL14-1.25/115/70-AⅡ3型燃煤热水锅炉改造为燃生物固体成型燃料锅炉工程招标书
一、项目基本情况:
乌兰察布职业学院于2005年8月年购建了一台由天津市宝成锅炉制造设备有限公司制造的DZL14-1.25/115/70-AⅡ3型燃煤热水锅炉。设计煤种为大同混、神华煤。原设计理念为学院水源热机组提供热源。建成以来一直没有起用。近年来,随着学院建筑面积增大,水源热机组供热达不到供热标准。所以,拟对锅炉进行技术改造,改造后符合国家环保【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13271-2001】指标的燃生物固体成型燃料锅炉,达到为学院水源热机组提供热水的要求。该项工作计划于2019年9月份改造完成,10月15日正式并入学院供热系统进行运行,本次改造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改造方案及改造厂家。
二、招标范围:
燃煤热水锅炉改造为燃生物固体成型燃料锅炉改造的方案以及燃烧系统的设计、改造、安装、调整。
三、投标须知:
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1投标方的承诺函
对本招标书中的经济条款、技术要求及其它将构成合同条款内容的响应
1.2供货范围明细清单(包括附带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
1.3供货范围内设备及其它附件报价明细清单(单独密封)
1.4技术资料(包括产品鉴定资料及业绩表)
1.5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1.6资金情况(加盖单位公章的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银行开具的信用证明)
1.7业绩表
1.8投标方认为需说明的其它内容
2 投标书的递交
投标书每一正、副本及商务报价上均应有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印章。
投标书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包封上应有投标方的名称、地址与邮政编码,商务报价要求单独密封,并在封口上加盖投标书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交予招标书。
3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
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或加盖印章,未加盖投标方公章。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不清。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文件。
4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弃权;
投标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持有效委托书)未按时参加招标会。
未按规定提交有关资料或资料不全。
5 投标方的建议:
投标方可提出补充建议、方案或说明,但应说明对技术条件、价格、安装、维护检修等方面的影响或结果。
6 说明:
6.1投标书所有资料、评标中承诺的内容必须真实有效,中标后将作为合同附件和有关合同条款的依据。
6.2投标方应提供燃煤热水锅炉改造为燃生物固体成型燃料锅炉设计方案、安装、整调、维护、验收所采用的标准和规范。
7 时间安排:
发出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 9月23日。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9月25日。
投标文件数量:正本1份(单独用信封密封并加盖密封章)
投标方如对招标书理解不清或有疑问,应于2019年 9月 25 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方给予解释,招标方将以书面形式答复各投标方。
标书送达地点:乌兰察布职业学院后勤管理处
开标时间:2019年 9 月 26日
联系电话:0474 联系人:卢武辰
四.招投标工作程序
1.评标
1.1投标单位必须根据标书进行发言。
1.2专业组质询,双方确认,质询内容包括:
投标方情况简介,设计制造、性能保证、调整、使用业绩和质量保证体系,资信等级,满足技术规定要求程度,技术资料提供程度,供货期及售后服务能力等。(请派技术人员参加评标,以便回答招标方专家成员质疑)。
2.定标
按中电招标办法规定,由招标小组全体人员综合评议打分排队确定中标单位。
3.通知
由招标小组组长宣布中标单位。
4.签订技术协议:
中标单位与需方签订正式技术协议。
5.完成技术协议后签订商务合同。
6.说明
6.1评标实行记名方式,项目招标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6.2招标方有权决定中标范围。
6.3招标方没有解释中标结果的义务。
6.4投标方应严格遵守招标纪律要求。
6.5投标方对招标如有疑义,可拨打我公司投诉电话010-????
五.商务条款
1.投标方的技术资格:
投标方必须具有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的技术和设计、制造能力。
应具有良好的设计、制造、调试的经验、业绩及售后服务。
2.供货范围:
按技术规范书要求。
3.综合及分项报价
3.1请投标方根据招标范围和供货范围,提供设备的综合及分项报价。
3.2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为单位。
3.3综合及分项报价表格式(见技术规范书)
3.4对于运输方式,投标方需在投标书中说明
3.5各项报价均为到职业学院现场的含税价(10%增值税)
3.6报价为交货固定不变价格
4.工期、交货及验收:
4.1燃煤热水锅炉改造为燃生物固体成型燃料锅炉的改造有效工期为20天。
4.2交货时间:2019年9月15日前;交货地点:职业学院现场
5.付款:
5.1招标方合同签订生效后10天内,招标方向中标方支付合同全部金额的60%预付款。
5.2待安装调试完毕启动正常投运并进行完燃煤热水锅炉改造为燃生物固体成型燃料锅炉调整试验后,若设备性能参数达到中标方在投标书和合同、技术协议中的保证值,投运3月后,招标方向中标方支付合同全部金额的90%价款。
5.3若设备运行情况符合中标方在投标书和合同、技术协议中的保证值,发现问题,则供暖期结束后30天内招标方向中支付合同全部金额10%的质保金。
6.技术服务及安装指导
6.1中标方为招标方锅炉设备维护人员进行免费技术培训,中标方在锅炉燃烧调整结束,锅炉运行稳定后向招标方技术人员及锅炉运行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6.2中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其设备的工作原理、主要结构、安装说明、典型的运行和检修说明书。
6.3中标方应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设计、设备的质量、安装、调试的质量、交货期负全部责任。
7.保证与索赔
7.1质保期是指锅炉机组改装后的第一个小修周期。
7.2招标方保证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及其它相关国家和行业技术规范要求。
7.3中标方应保证供应的设备是技术先进成熟、质量优良,安全可靠并易于维护。中标方所付的技术文件、图纸应清晰、完整、统一、准确,满足招标方对设计、安装、调试、运行和维护的要求。
7.4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中标方提供的设计、设备有缺陷或技术文件有错误,或者由于中标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造成工程返工、工期延误、设备或部件损坏,中标方应立即无偿更换,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如更换设备或部件无法实现或不能达到合同要求性能,中标方赔偿招标方的一切损失并返还招标方所付预付款。
7.6在质保期内,若出现因中标方责任而引起主设备停运的缺陷,中标方应负责全部直接经济和其它损失,其质保期自该缺陷消除后重新开始计算。
7.7在质保期内,招标方要求中标方进行现场服务时,中标方应在24小时内答复和达到现场。
7.8在质保期内,如发现中标方提供的设计和设备存在潜在缺陷,不符合本招标书和技术协议中所规定要求时,招标方有权向中标方提出索赔和修理要求。
8.合同的签订
8.1自招标方向中标方发出中标通知之日起7日内,中标方应与招标方签订合同。逾期该中标方将被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招标方有权选择其它投标方签订合同。
8.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书)签字,双方盖章后正式生效。
8.3技术协议与合同同时签订,具有同等效力。
8.4因执行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履行地仲裁机构(乌兰察布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技术规范书
3.1改造的方案 投标方工程方案说明
3.2其他要求
3.2.1燃烧器有较好的燃料适应性:适应的挥发分为3800~4400Kca/kg生物固体成型燃料。
3.2.2正常运行时单个燃烧器运行稳定,不超温。
3.2.3热负荷满足锅炉要求,锅炉受热面不结焦、不超温
3.2.4改造的燃烧系统与原系统阻力特征相匹配。
3.2.5主汽参数(压力、温度)在100%~50%EMCR时能维持额定。
供货范围
4.1一般要求
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供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卖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说明或数目不足,卖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并在投标书中给出具体清单。
提供专用工具及其它需要的清单。
4.2供货范围
4.2.1燃生物固体成型燃料锅炉改造所需要的零部件。
4.2.2负责联系能达到燃料热值要求生产固体成型燃料企业,并保证供2019年冬季暖期间的供应并按学院的要求进行招标。
价格表
5.1一般要求
5.1.1报价币种为人民币,进口部分也应以人民币报价。
5.1.2技术服务费、运杂费和保险费要单独报价。
5.1.3价格表中报价为交货固定不变价格。
5.1.4报价应注明日期、有效期、交货地点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签章。
5.2报价表(格式)
合同价格总表 单位:人民币
合同价格: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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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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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联络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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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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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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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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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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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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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双方的责任
6.1需方应向供方提供以下资料:
锅炉总图、燃烧器结构图。锅炉说明书、热力计算书。
燃烧器系统图、布置图。一、二、三次风分管布置图。
运行规程。
近年应用的燃煤热水锅炉改造为燃生物固体成型燃料锅炉的资料。
额定负荷下的飞灰可燃物含量。
已有的调整试验报告。
6.2供方负责低燃煤热水锅炉改造为燃生物固体成型燃料锅炉改造方案设计。
6.3设计完毕后将设计方案及图纸交需方,待需方认可后方可生产。
6.4所提供资料的要求:
6.4.1所提供的图纸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图例、图标使用国家标准,语言为中文。
6.4.2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需要。
6.4.3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在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给出全部技术资料清单和交付进度,并经需方确认。
6.4.4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需方一经发现,供方将及时免费提供。
6.4.5完工后的产品应与最后确认的图纸一致。需方对图纸的认可并不减轻供方关于其图纸的正确性的责任。设备在现场安装时,如供方技术人员进一步修改图纸,供方应对图纸重新收编成册,正式递交需方,并保证安装后的设备与图纸完全相符。
7质量验收及调整试验
7.1质量验收
燃煤热水锅炉改造为燃生物固体成型燃料锅炉完毕后,及时通知需方,需方派人员到供方参与质量验收工作,供方提供必要的方便。供方必须提供图纸、资料、材质证明书、合格证等,以利于需方验收。
需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应记录在案并交于供方,供方应及时处理,保证现场验收一次通过。供方的现场安装、冷态调整工作应在需方的参与下进行,保证安装过程的质量监督。
7.2调整试验
燃煤热水锅炉改造为燃生物固体成型燃料锅炉改造完毕后,供需方参与燃烧投运工作,并由供方负责解决设备在安装调试。燃烧调整试验由供方负责或由供方聘请有国家级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试验前其试验措施必须经需方主管领导签字认可。
8其他
8.1供方派人到现场主持调试并解决调试中有关技术的问题。需方为供方提供方便。
8.2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和运行,供方有责任免费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与工程进度相一致。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供需双方商定。
8.3供方须保证良好的售后服务,正式投产后一年内燃生物固体成型燃料锅炉设备由供方实行三包。设备投运后若出现故障,供方应在得到需方通知后,24小时内达到现场。
8.4在产品质保期内有制造质量问题的设备,由供方负责修理或更换。对非供方责任造成的设备损坏,供方有优先提供配件和修理的义务。
8.5供方在同一类型燃生物固体成型燃料锅炉领域发明的新技术或燃烧调整的成功经验,需方有权要求以最优惠价格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