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
2016年6月28日上午,我院党委中心组举行第六次“两学一做”专题扩大学习会,院党委贾军书记主持了学习会。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张策,党委委员、副院长方招祥、党委委员教务处处长仇文君,党委委员、学生工作处处长逯全仓参加了学习会,党委各部门和计划财务处的主要负责人列席了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学习会上,传达了李鹏新在全区高校、企业党建培训班上的讲话精神;原文学习了毛泽东同志的《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王立华同志解读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读了内蒙古教育纪检监察信息《关于全国教育系统2015年违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情况通报》。
通过对《准则》的解读,中心组成员对修订后的《准则》有了更加全面的理解和认识。《准则》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过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背景解读和原文的学习,中心组成员感到,新条例是改革开放以来最全、最严党纪,条例真正实现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
《条例》突出体现党纪“从严”,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落实了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强化违纪查处,为党纪“加码”,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强化“负面清单”作用,把党章关于纪律的要求具体化,对党员干部禁止行为的事实范围进行了调整,内容细化,可操作,不仅告诫党员干部哪类行为不能做,同时提出清晰的处罚依据,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可钻。
修订后条例的一个重要信号是: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执纪越严。从严治党没有休止符,随着形势发展,制度层面上也将不断完善健全。
通过学习毛泽东同志的《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中心组成员一致认为:只要所有的班子成员把《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的十二条内容入心入脑,在学院工作中擅于应用总结,学院工作一定会不断发展。